fisherbarkhau【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】行政院消保會有鑑於社會上充斥不安全、或廣告不實的產品,對於缺乏安全及自我保護知識的兒童而言,容易對其健康造成傷害,於2日召開「2013消費者保護國際研討會」,邀請包括美、英、日、韓等9國消保機構官員,就「兒童消費者保護」相關議題進行報告及討論;總統馬英九特別到場致意,並強調全民都必須守法,消費者才能真正獲得保障。

「我是在40年前讀了拉菲爾納德的《任何速度都不安全》這本書,才第1次有了消費者保護的觀念。」馬總統表示,該著作點出汽車製造商一味追求速度、舒適,卻忽略駕駛最重要的安全問題,出版之後引起巨大迴響,更影響了製造及安全法規的變革,可說是消費者意識抬頭,進而改變政策及產業的最佳例證。

「國內最近的食安風波正顯示,食品就是消費者最關心的產品之一。」馬總統指出,這幾波食安問題爆發後,政府相關單位都立即做出回應,包括抽驗食品及相關添加物,並在確認檢驗結果後,就立刻將可安全食用的品項,公布於衛福部網站以安民心,「加強稽查、抽驗、修訂受害賠償及救濟制度等措施,都是政府的積極行動。」馬總統說,「但唯有人人都遵守法律,消費者才可能真正獲得保障。」

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戴莉亞瑞卡德指出,所有兒童相關的產品都必須搭配特殊的法規,「因為就算不是食品,小朋友也會往嘴裡塞。」南韓消費者院副主席張得洙(暫譯)則表示,過去在制定法規及補償規範時,考量消費者使用產品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,多半都是由成人角度設想,「但相同的產品,兒童在使用上的突發狀況,總是與成人大不相同。」

張得洙表示,韓國最近也有食安問題的困擾;主要是在韓國,中小學方圓300公尺以內的商店,不得販售含有高鹽、高糖、高油的「垃圾食物」,但後來卻發現所謂較健康的「綠色食物」,居然大多含有「焦油色素」,食用過多可能導致兒童注意力缺乏過動症等精神問題,才因此加強兒童休閒食品規範的修法及稽查。

衛福部食管署代表李貞嫻博士,分享國內針對「嬰幼兒奶粉」安全管理的實務經驗;李貞嫻指出,政府定義「嬰兒配方奶粉」為無法哺育母乳時的替代食品,因此除了特別要求產品的安全、衛生、營養等品質,更嚴格規範廠商廣告行銷的手法。

「廠商不得邀請懷孕明星代言,也不能宣稱配方奶粉可以取代母乳。」李貞嫻說,「另外,醫院應該鼓勵哺育母乳,而不應提供奶粉樣品,或介紹奶粉業務員給產婦。」